关键词解读丨“一案双查”

2017-11-28 13:13  来源:多彩贵州网

【专题】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关键词解读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关键词解读——党建类

  “一案双查”

  《报告》指出:“强化‘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一案双查”是指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事实和应负的责任,又要查清发案地区、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了“一案双查”的要求。他指出,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又指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2017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还指出,“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开展‘一案双查’,严肃处理违纪纪检监察干部,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加强关键环节管控”。从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历次全会来看,对“一案双查”的要求越来越明确,体现了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要求越来越严。“一案双查”本质上是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采取“一案双查”既有利于党委主体责任归位,又有利于纪委监督责任到位。

作者: 编辑:秦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