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 一管委会主任行贿受处分
2018-01-31 09:4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认为自己没有贪钱,送钱也是为了工作,现在想来真是无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周洋在接受调查时,对自己犯下的错误后悔不已。
近日,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发出市监委成立后的第一份通报,周洋和该市商务局原副局长徐贞柏分别因行贿、受贿被点名道姓通报。
经查,徐贞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为连云经济开发区在引进外资方面提供帮助。2017年1月,周洋为感谢徐贞柏对开发区的“照顾”,送给他现金2万元。徐贞柏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副处级降为副主任科员;周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个案件非常具有典型性,我们之所以一起查处、一起通报,就是要释放出对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强烈信号。”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海涛表示。
“以前,我们对行贿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现在不一样了,必须依法经营,合法赚钱,再也不能有用钱开路的歪心思了。”连云港市盛达投资公司项目经理徐勇强说。
(王大明 谭建民)
作者: 编辑:即时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