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停收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分别为婚姻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
2017-04-02 08:14 来源:贵阳晚报
来自省民政厅的消息,从昨日起,我省与全国同步停征婚姻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
省民政厅接到通知后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排人员迅速将要求传达到全省88个县(市、区)、乡(镇)两级婚姻登记机关和收养登记机关,确保自4月1日起,省内所有婚姻和收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当事人收取婚姻和收养登记费。
(记者曾秦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曾秦 编辑:李易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