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盐当食用盐卖,流入贵阳市场,8人领刑
3名男子从省外购进202吨工业盐,并买来某品牌食盐的包装袋、封口机、电子秤、塑胶机等材料和设备,在贵阳市花溪区承租了一民房作为制假窝点,生产假盐并发往贵阳市市场销售,另外几人得知后,也加入到制假盐的过程中。

11月22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买进工业盐 冒充食用盐销售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9月,张某益、张某、黄某经预谋后,决定进购工业盐,经分装后冒充“碧源牌食盐”向市场销售,以此谋取非法利益。

3人共同承租了贵阳市花溪区麦坪镇一民房作为制假窝点。购买了封口机等设备,从广东省揭阳市购入假冒碧源牌食盐的包装袋。此后,张某益化名“刘总”,从湖南省衡阳市某盐业公司采购工业盐。
生产假食盐的材料备齐后,3人雇佣朱某,将工业盐分装至碧源牌实验包装袋内,进行封口、扫码、打包。生产出的假冒碧源牌食盐再由张某、张某益、黄某等3人共同销售,非法谋取利益。
经查,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1月12日期间,3人共计销售假冒碧源牌食盐获利155155元。
2017年1月12日,公安机关在张某益等人的制假窝点查获大量制假工具,如封口机、电子秤、塑胶机、制假成品“碧源牌”海藻碘盐6.6395吨。
看到别人获利“眼红” 加入制假团伙
据了解,夏某蝉听闻张某益等人做假食盐生意后,她也从张某益处购买了15吨工业盐,经分装后冒充食品加工盐向外销售。经另一名被告人肖某国介绍,夏某蝉以每吨1200元的价格,向罗某会销售其分装的“食品加工用盐”3吨。
2017年1月12日,夏某蝉、肖某国欲将分装好的“食品加工用盐”运出销售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大量制假工具封口机、电子秤、打码机、塑胶机、工业盐6.2吨,制假成品“食品加工用盐”4.425吨。
此外,被告人刘某勇、刘某发明知张某益等人销售的是假冒碧源牌食盐,仍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1月12日期间,多次向张某益等人处购买假冒食盐数百件(每件70袋,每袋350克),并向市场销售分发获利。
经贵州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以上8名被告人生产、销售的“食盐”,其碘含量均为“0”。

(一名嫌疑人指认假盐仓库)
生产销售假盐 8名被告领刑
2016年10月,贵州省盐务管理局贵阳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市场上的食盐进行检查时,发现贵阳市不少商店销售的食盐是假盐。他们立即派调查组分赴多地,对市场上的食盐进行大规模抽查。
执法人员发现,这批假盐都是由工业盐翻包而成的。工业盐含有亚硝酸盐等成分,人只要摄入0.2克到0.5克的亚硝酸盐就会引起中毒;摄入3克亚硝酸盐,就可致人死亡,国家已经明文禁止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
经过半年多的调查,以张某益、张义等人组成的制假贩假团伙浮出了水面,民警兵分两路,对制假窝点进行突袭,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就在抓捕组对这个造假窝点进行搜查时,外围侦查员又陆续抓获了多名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流入贵阳市场的假盐约有70吨,在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流入市场上的绝大部分假盐被收回。
11月22日上午,清镇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假盐大案进行公开审理。检察机关以张义等8人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现场,八名被告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多名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张某益、张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盐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被告人黄某、夏某、刘某勇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盐罪,分别被判处1年个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万至2万元不等。
被告人刘某、肖某国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盐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1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和5000元;
被告人朱某犯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盐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假盐的危害
据介绍,私盐、假盐大多会缺乏碘元素,人体一旦严重缺碘,就会影响新陈代谢等,神经系统与智力发育就会受到损害,比如会导致智力低下、矮小、聋哑、先天畸形等。
目前不少假盐是工业盐,而部分工业盐含有亚铁氰化钾、亚硝酸盐等有毒物质,微量就可致人中毒甚至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