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行政执法过程 以后将有"图"有真相
2017-08-29 03:42 来源:成都晚报
针对这些容易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四川近日“三箭齐发”规范行政执法,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主动亮身份,执法过程要有“图”有真相。记者昨日从四川省政府官网获悉,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和《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旨在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督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
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机关网站公示执法人员姓名、工作单位、执法种类等信息,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为了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指出,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根据《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事先经本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法制机构审核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人员不得少于2人。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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