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批准《吴忠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的决定

2017-12-01 11:13  来源:宁夏日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吴忠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由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吴忠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由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作者: 编辑:即时新闻